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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税电子发票: 国家早已明确! 电子普通发票撤销加盖发票专用章!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归纳服务渠道等事项的布告》 ( 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20年第1号) 二、纳税人经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渠道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(票样见附件),归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,选用电子签名替代发票专用章,其法律效力、基本用处、基本运用规则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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